《清远市清新区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交通运输局反映。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清远市清新区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
路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清府办函〔2018〕40号)(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服务理念,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通力合作、依法严管、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通过加大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力度,消除全区乡镇中心区域过境公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切实改善乡镇中心区域公路通行环境,增强公路通行能力,进一步完善公路整体服务功能,优化公路环境,提高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有效开展,成立清远市清新区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邹早银 副区长
副组长:罗裔平 区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建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陈映徽 区财政局局长
麦灼华 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局长
温传勇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许立基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 希 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局长
高 洪 区水务局局长
曾志勇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邱 静 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副局长
徐耀其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苏灿帮 太和镇委副书记、镇长
曾浩权 山塘镇委副书记、镇长
江先涛 太平镇委副书记、镇长
黄沛亮 三坑镇委副书记、镇长
汤育雄 龙颈镇委副书记、镇长
蓝新容 禾云镇委副书记、镇长
陈劲峰 浸潭镇委副书记、镇长
胡建洪 石潭镇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5810286),由徐耀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该项工作由各镇政府组织实施,区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整治原则。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不准没有执法资格的主体上路执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
(二)专项整治与长效整治相结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集中时间、人力、物力,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迅速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果。
(三)宣传教育和稳步推进相结合。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和综合整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充分的舆论保障和推动作用。
三、整治对象
全区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包括公路进入乡镇中心区域前后500米的过渡路段范围)。具体为太和镇G355线清和大道、G107线城西大道,山塘镇S528线,太平镇S354线,三坑镇S354线,龙颈镇X370线,禾云镇、浸潭镇及石潭镇G107线。整治范围包括路内(公路边沟或路树以内范围)及路外(公路边沟外缘起或路树向外至两旁建筑物门前)。
四、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消除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脏、乱、差、堵”等现象,努力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同时建立健全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区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的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和安全水平,在2018年底前达到初步整治效果。具体要求如下:
1.路内:路面完好顺适、干净整洁、排水顺畅;通过合理设置交通安全保障设施,保障人、车安全畅顺通行;无摆摊设点或占道经营、无堆积物占道、无车辆占道停放;无群众乱穿越公路现象;无违规设置非公路标志或广告、无违法破坏公路设施行为。
2.路外:路外两旁整洁美观,无乱倾倒余泥垃圾,车辆停放、摆摊设点整齐有序,通过合理采取半封闭或者隔离等措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对于部分乡镇中心区域因市政设施不足等因素造成群众必须利用过境主要公路路域范围举行集市、停放车辆等情况,需通过公路改线或新建集贸市场及停车场等设施才能达到根本整治效果的,有关镇在确保2018年底前达到初步整治效果的前提下,还要因地制宜研究可行解决方案并加快实施,确保2020年达到根本整治目标。
(二)2018年阶段性目标。
第一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做好宣传、部署等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1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
自第三阶段起集中整治工作转为日常整治,由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综合整治工作规定持续开展工作,建立公路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
五、整治内容
各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应的整治内容进行综合整治。
(一)路面破损修复。
(二)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
(三)交叉路口整治。
(四)绿化、亮化景观整治。
(五)综合治理公路两侧新建集贸市场、商铺、学校、住宅等,做到路宅分离、建设规范。
(六)排水设施整治。统一规划乡镇中心区域排水系统,满足公路和市政排水需要,原则上应以暗沟取代明沟式排水设施,并确保与当地的排水管网顺畅连通。
(七)对乱贴乱画、乱张乱挂和影响美观和安全的破旧牌匾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有条件的可结合特色小镇文化规范统一各类指示牌、广告牌匾等,达到整洁、大方、美观的效果。
(八)清理路内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占道堆放杂物,禁止车辆占道停放。
(九)清理路外各类杂乱堆积物以及余泥垃圾、废弃材料等,规范摆摊经营和车辆停放。
(十)抓好公路扬尘治理,做好路面清扫及洒水工作,确保道路无积尘,车过无扬尘。
(十一)建立或完善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并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资金来源
涉及公路改建、扩建、大中修、增设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根据现行有关政策通过交通运输部门申请相应的政策补助资金;其他整治内容根据现行有关政策向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补助资金;其余不足部分由各镇根据实际整治需要向区政府申请解决。
七、考核工作
根据市政统一部署,已将“切实改善农村交通环境”列入2018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其中“实施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及公路两旁综合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该民生实事任务之一。市政府将各县(区)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各镇、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把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切实做好乡镇中心区域主要过境公路路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